露水河林业局红松果实网络竞价销售通知
一、竞价地块:露水河林业局8个林场,即:东升、清水河、新兴、红光、西林河、永青、四湖、黎明林场施业区内,共计233个竞价标的。
二、竞价资格:18周岁以上具有购买能力及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购买期限:2020年8月10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其中涉及高铁建设的东升(57、58),65,66,(88、89)4个标的购买期限至2020年10月31日。
四、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五、确权时间:2020年8月2日2020年至8月4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六、模拟竞价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6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七、竞标方式:互联网络竞价(具体详见报名时发放的《网络竞价须知》)。
八、报名方式:
1、报名人可登录吉林森工露水河林业局网站链接或登录露水河林业局竞价系统(http://jpxt.jllyt.cn),实名注册,要求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需真实有效,注册时用户名为姓名全拼,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竞价权限不限)。
2、报名人到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财务缴纳竞价抵押金,报名人每缴纳五万元竞价抵押金,即可获得一个竞价权限,竞价人自行寻找安全、有效、快速、稳定的网络进行竞价,组织方不提供网络竞价设备。
3、报名人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有效电话号码、签订《网络竞价协议》、领取《网络竞价须知》,缴纳竞价抵押金,凭银行存款收据,到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取得网络用户名确权后才有资格参加竞价。
九、竞价说明:
1、竞价人取得网络竞价帐号确权后,在竞价时间内,只要用任何一台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要求浏览器为IE8.0以上版本)即可参与竞价。
2、竞价时间:2020年8月8日、9日、10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00开始-11:00结束)。
3、竞价人在标的基价或现价基础上自行填写加价额度,每次加价额度最低为2000元,或为2000元+1000元的整数倍,加价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0元。
4、竞价中标金额计算:中标价格+综合保证金。
5、本竞价系统每台电脑一个浏览器只能登录一个帐号,竞价时间均以服务器时间(北京时间)为准;由于竞价人的网络环境和计算机配置不同,个别客户端时间和倒计时会有延迟,请竞价人把握好竞价提交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体操作办法参照《网络竞价须知》)。
6、竞价结束后,竞价人可通过系统查询自己是否中标,也可关注竞价系统公告栏(发布中标信息时,只显示中标的地块及中标价格)。
十、林班信息:详见《露水河林业局2020-2026年红松果实竞价林班信息表》。
十一、中标缴款:竞买中标者将通过网络平台确认,在竞价当日16:00时之前缴纳规定竞价款项,竞价抵押金抵作保证金及竞价款,签订《红松果实买卖合同书》。竞买中标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缴款不能签订合同者,该区域中标作废,重新竞价,该中标者失去该场的竞价权,不得再次参加竞价,所缴竞价抵押金做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的竞价抵押金。
十二、缴款方式:为了减轻经营者筹集资金压力,采取一次竞价三次缴款方式,第一次缴纳在竞价当日16:00时之前,缴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50%及综合保证金。第二次缴纳在202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16:00时之前,缴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30%,第三次缴纳在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16:00时之前,缴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20%,对于逾期不缴纳剩余竞价款的,林业局将终止其果实买卖合同,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缴款后财务部门开据缴款收据,凭本人缴款收据及身份证原件到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签订合同,合同当场生效。
十四、本轮竞价结束后,如出现流拍林班及单方面毁约林班,将进行第二轮竞价(第二日上午9:00至11:00),竞价方案与本轮相同,违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竞价,以此类推,三轮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地块,不再竞价,林业局收回另行处理。
十五、《露水河林业局2020-2026年度红松果实网络竞价销售实施方案》及《露水河林业局2020-2026年红松果实林班信息表》等材料,请到露水河林业局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咨询或登录露水河林业局网站和露水河林业局竞价系统网站浏览。
十六、本次竞价严禁使用黑客病毒软件进行恶意攻击,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恶意恐吓他人正常竞价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七、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十八、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露水河林业局网络竞价领导小组。
交款账号:
单位名称: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山露水河支行(行号105246100178)
账 号:2205 0165 8938 0000 0096
单位名称: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露水河支行
账 号:0807 2404 2900 0519 258
咨询电话:0439-6120040 监督电话:0439-5069422
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露水河林业局2020-2026年度
红松果实网络竞价销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林下经济管理,切实保护好红松母树资源,规范林下经济承包行为,提高红松果林综合效益。经局研究决定,对红松果实实行网络公开竞价销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价销售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依法经营,管护与开发兼顾,谁投资、谁受益,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采取按供需市场确定价格,以合同规范经营行为的原则。
二、竞价销售的标的
本次网络竞价的标的是红松果实。为了便于计算红松果实数量,以有结实能力的红松(胸径28厘米以上)株数为计算单位,根据2003年吉林省林业设计院二类调查资料及各中心林场实际调查计算的红松株数作为红松果实的销售参考株数,用于计算竞价标的的基价。
签订合同书的标的是以2003年吉林省林业设计院二类调查资料并结合现地实地情况,以及2004年和2018年露水河林业局规划设计处重新区划林班的每个规划区(A区、B区、C区、D区)确定的规划区域内的红松果实,并扣除露水河林业局发包的人工林面积。
由于各中心林场调查的红松竞价株数与现地红松株数存在误差,各标的红松结实量不均衡。因此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现地踏查,对林班或规划区域的面积、界线、红松株数、结实量及竞价基价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中标,即确认竞买人对合同规定条款已经认可,竞买人自愿购买、自行承担风险。
三、竞价销售办法
本次参与竞价涉及8个林场共计233个竞价标的(其中涉及高铁建设的东升(57、58),65,66,(88、89)4个标的购买期限至2020年10月31日)。由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代表林业局组织竞价、由财务处负责收款,林业局授权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由各林场和天保中队负责林班的日常管理。局纪委、审计处、财务处对竞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具体竞价时间为2020年8月8日、9日、10日,每天上午9:00—11:00。
参与竞买人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有效电话号码、签订《网络竞价协议书》、交纳竞价抵押金,凭银行存款收据,到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取得网络用户名确权后才有资格参加竞价。
竞买中标者将通过网络平台确认,在竞价当日16:00时之前交纳规定竞价款项,竞价抵押金抵作保证金及竞价款,签订果实买卖合同书。未中标者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抵押金。
交款方式:为缓解竞买人资金筹集及交款压力,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本次竞价款分三次交纳,第一次交纳在竞价当日16:00时之前,交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50%及综合保证金。逾期不交的标的林业局有权收回,参与第二天竞价,竞价抵押金不予退还。第二次交纳在202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16:00时之前,交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30%,第三次交纳在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16:00时之前,交纳金额为全部竞价款的20%,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第二次和第三次剩余竞价款的,林业局将终止其果实买卖合同,综合保证金及前期交纳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所有竞价款项存入林业局指定账户,不得使用现金。
交款账号:
单位名称: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山露水河支行(行号105246100178)
账 号:2205 0165 8938 0000 0096
单位名称: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露水河支行
账 号:0807 2404 2900 0519 258
竞买人员要求:18周岁以上具有购买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红松果实网络竞价销售是把采摘期内成熟的果实卖给竞买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管护责任一并转给竞买人。
本轮对八个林场部分林班红松果实,进行竞价销售,竞买号牌抵押金5万元,竞买中标后综合保证金3万元。
本次红松果实竞价销售,竞买人要在标的总基价的基础上,自行添写加价的价格,每次加价额度最低为2000元,或为2000元+1000元的整数倍,每次最高加价幅度不超过50000元。竞价过程无人参与竞价的林班,重新确定基价后再进行下一轮公开网络竞价,仍不能竞出的林班由竞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合同签订后,在收获期内,若林业局在对胸径28cm以上的红松树进行采伐,则根据实际采伐的红松株数、果实的剩余收益年限,按竞买人的每株计算中标单价及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退还采伐株数的购买果实款及利息。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株计算中标单价(以参考株数为计算依据)×(100%+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剩余年数×采伐株数;林班中胸径28cm以上的红松树木被国家征占用或被上级管理部门规划的,林业局按剩余年数×征占用株数×每株计算中标单价,再付竞买人此款项的当期银行利息,其它因素林业局不予考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红松采穗属于林业局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竞买人不得向林业局提出任何赔偿及补偿要求。
宏伟种子园用地、营林处科研基地及人工林租赁区域不包含在本次竞价范围内。竞买人不得进入上述人工林内进行收获红松果实。
竞买人对红松果实所在区域的林木管护期为每年的8月10日至10月31日,红松果实收获期按营林主管部门规定的采种期限执行。双方签约后,竞买人自行进入中标区域管护。期间发生火灾及破坏母树的,由竞买人负责。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做出处罚金额,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核实后,由局财务处在综合保证金中扣除处罚金额。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组织好本次的竞价工作,局成立红松果实网络竞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竞价领导小组:
组 长:由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国有资产监督专员、纪委书记、主管林下经济工作的副局长、主管资源、营林、设计、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总会计师、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
成 员:由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党委工作部、纪检政法委、办公室、工会、财务处、审计处、计划处、资源处、天保中心(森林资源管护大队)、营林处、规划设计处、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办公室、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各中心林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担任。
竞价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
主 任:由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处长担任
成 员: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
竞价现场工作组:
财务组:
组 长:由财务处处长担任
成 员:财务处有关人员
宣传组:
组 长:由党委工作部部长担任
成 员:党委工作部有关人员
纪检组:
组 长:由纪检政法委副书记担任
成 员:纪检政法委有关人员
网络监测组:
组 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 员:网络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审计组:
组 长:由审计处处长担任
成 员:审计处有关人员
安全保卫组:
组 长:由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担任
成 员:森林公安局有关人员
五、竞买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竞买人对其竞买的红松果实拥有所有权。
(二)竞买人有权制止他人偷采、强采红松果实,直至向林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控告。
(三)竞买人在收获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竞买人收获红松果实时,不得损坏树木,有护青保收及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五)竞买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一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六)竞买人不得阻碍他人进入中标区域采集其他山货,不得影响林业局的防疫、生产等经营活动,不得在林道上设置路障阻碍或以其他方式妨碍通行。
(七)竞买人在撤点下山时应将垃圾清理干净,严禁将不易降解的物品遗留在林地内,应高度重视对环境和动植物的保护。
(八)国家和林业局正常征占用和正常生产经营对承包地域有影响的,按合同规定补偿,合同中未作具体规定的,林业局不负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国家基础建设施工过程中(铁路改建、高铁及公路等),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施工,不得向林业局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赔偿及补偿要求。
六、有关规定
(一)竞买人必须遵守营林主管部门规定的采种期。林业公安局与天保大队、资源处、营林处等有关部门及林场共同协作,做好护青保收工作,保护好母树,保护好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如遇林班界不清,可由林场专业人员给予区划,对林场区划有异议的,可通过林场反映到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林下经济开发管理处会同资源处、设计处及相关林场,经现场勘查后,由资源处资源科做出终结裁定。未裁定的有争议地段的红松果实,任何一方都不得收获,直至裁定后,确认有归属权的一方有权利收获此区域的红松果实,否则后果自负。
(三)林班界与果林界不重合的以果林界为准。严禁竞买人私砍林班界、私自改变林班号,违者按照有关林业和治安法规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买人若因误认边界标志而对中标区域情况发生误判,其后果自负。
(四)中标区域如发生风灾、水灾、虫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情况时林业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的经济收益归己,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行负责。
(六)竞买人不得在林地内捕捉林蛙及损害其他林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七)为保护母树和确保林内防火、维护社会治安,每个竞买人在护青和收获期间如发生火灾,不予退还综合保证金,竞买人收获果实时不得掠青及破坏母树,每折断一个树头罚款伍拾元(由营林处母树林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期满后,凭营林处、防火办在综合保证金收据背面的签字,给予退还。
(八)竞买人每年在撤点下山时,必须提前3—5天口头或书面通知林场和公安派出所人员,进行报备方可撤离,未进行报备擅自提前撤点下山的,在此期间若发生火灾、丢失林木等情形,竞买人仍需承担责任。管护期届满后延期下山的,其果实收获权按规定期限终止,但林木管护责任顺延。
(九)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以《红松果实买卖合同》为准。
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